2007/05/18

我国将就“博客实名能否实行”征求网友意见

今天在新华网登了一条消息,题目《我国将就“博客实名能否实行”征求网友意见》。我个人赞成用实名制,因为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发展到今天已经与我们的实现生活深刻的联系着。既然如此,如果不实行实名制,将会造成很多胡作非为的事情,而且没有人承担后果。即使现在的网警技术很高超,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来防止、揭发网络罪恶。但是真正能起约束网络罪恶的途径还是启用网络实名制。这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身份证的作用是一样的。我估计也正因为我国可能要实行网络实名制,才导致国外的blog服务器频频遭到国内的封锁,我正在用的这个blogspot正式“受害者”之一。

新闻文章如下: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冯晓芳)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17日说,近期将发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向网民征集意见,其中涉及博客实名问题。

黄澄清说,博客是网民表达思想和感情的平台,不能因为少部分人传播了有害信息,就否定博客的形式。

据介绍,自律公约会将博客服务商、博客作者
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予以明确。如对于博客作者,发表的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博客服务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有权将其断离网络。

黄澄清表示,自律公约还将对博客实名制进行引导。所谓博客实名,也是指后台实名,指博客作者在后台注册时使用实名,而在博客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可以不是实名。

“由于隐私保护、验证机制等问题,目前实行博客实名制的条件还不成熟,”黄澄清说,“自律公约里不会强制实行实名制,但会鼓励实行实名制。”

黄澄清说,将来无论是博客作者还是博客服务商,都能够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实名制。虽然非实名博客会吸引更多的用户,但由于博客服务商要对博客内容负责,不符合法律的信息政府要进行处罚,这也是一种成本,因而实名与非实名,博客服务商要衡量哪种方式对自己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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